定了!贵州公办幼儿园、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出炉
近日,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别明确: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500元/生·年,确有困难的地区,最迟于2021年达到此标准,在此基础上,幼儿数不足60人规模的幼儿园按60人核定公用经费;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贵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700元/生·年,确有困难的地区,最迟于2021年达到此标准。
贵州公办幼儿园
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全省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500元/生·年,确有困难的地区,最迟于2021年达到此标准。在此基础上,幼儿数不足60人规模的幼儿园按60人核定公用经费。
《意见》明确了实施范围: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适用于贵州省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所有公办幼儿园(含公办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和学前班)。在足额落实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各地可视财力情况按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一定比例,逐步将拨款制度延伸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根据幼儿园上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的在园幼儿人数测算拨付。
《意见》强调,各地要在不低于最低拨款标准的前提下研究制订本地区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收费标准及财力状况,建立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原有生均拨款标准及其他形式拨款标准高于省定拨款标准的,不得降低标准。
对在园幼儿人数较少,按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测算低于2018年度基本支出预算的幼儿园,原则上仍维持现有经费保障方式。
贵州省普通高中生
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贵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700元/生·年,确有困难的地区,最迟于2021年达到此标准。
《意见》明确,实施范围为:贵州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
《意见》强调,各地要根据当地财力情况,在不低于最低拨款标准的前提下研究制订本地区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收费标准及财力状况,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原有生均拨款标准及其他形式拨款标准高于省定拨款标准的,不得降低标准。
《意见》指出,2019年起,省级将建立“以奖代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促进高中教育改革发展。省级将根据各市(州)、县(市、区、特区)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普通高中改革发展情况、经费投入努力程度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因素,统筹现有中央和省财政资金给予奖补。
(来源:多彩贵州网)
编辑设计:刘添元 陈豪
统筹: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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